声明人:刘树芩
我在单位和警察来我家时,我说“不学、不炼了”的话,有时怀疑法,所有谤师、谤法之事,全部作废。洗刷污点,跟上正法進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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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9年5月2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9/6/9/20224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