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宋文文
我曾经做过对不起大法的事情,在邪党的欺骗下,批判过法轮功,实在后悔莫及。我特此严正声明:以前所说过的,做过的,写过的对法轮大法不敬的一切行为全部作废。从新修炼,弥补损失,坚决信师信法,跟师父回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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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9年6月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9/6/14/20270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