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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李延萍

    九九年七二零时,邪恶来家搜书,我交了一本《转法轮》,并在它们写的“声明”中签了字。二零零二年大年前夕,我去农村发真相资料,被人举报,被罚款叁千元,我也签字认可了。因为我得法晚,加之学法不深,不精進,在修炼的路上跟头把式的。随着不断的学法、修炼,加之师尊的时时呵护,我有了一定的提高,也在时时告诫自己:我选择了大法,师父认定了我,我就要做好大法弟子该做的三件事,尽最大努力去做。严正声明:在被迫害中,所有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言行全部作废。让师父多一份欣慰,少一份操劳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9年6月6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9/6/16/202808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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