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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薛孝芳

    二零零九年三月二十三日中午,派出所的恶警到我家抄走了大法书、“九评”、真相信、真相资料、光盘等,并把我带到派出所,我在笔录上签了自己的名。派出所的人还说:“今后派出所的人喊你来你就来。”我答应了,并被迫照了像,配合了邪恶。这是自己平时学法不深造成的。严正声明:我签的名作废;所有配合邪恶做的事全部作废。今后我要认真学好法,按照师父的要求做,走正师父安排的路,做好三件事,修去一切不好的心,坚修大法到底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9年6月1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9/6/16/202808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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