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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焦兆昌

    我在九九年“七二零”大法与师父蒙冤之时,由于法理不清和怕心的驱使下,把师尊的法像和大法书毁了,也不修了,后来又从新走入修炼,但心里很愧疚、很痛苦。在同修的鼓励和帮助下,我现在严正声明:以前所做的对不起师尊和大法的一切言行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三件事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9年6月11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9/6/17/202866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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