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宏伟
在邪党的高压下,做了对大法不好的事,烧毁了部份大法书籍,深感后悔和痛心,声明作废。今后决心维护大法,弥补以前的过失,坚修大法,勇猛精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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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9年6月1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9/6/17/20286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