![]() | ||||
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 | ||||
![]() |
|
![]() |
![]() |
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张珍华 我1997年得法。当初各种病魔使我痛不欲生,得法修炼不久,所有病全没了,使我感受到大法的神奇,是伟大慈悲的师父救了我。02年初被迫流离失所,03年在外地讲真相中遭恶人举报被公安强行带走,后被非法判刑五年。由于学法不深,在监狱承受不住非人的折磨,违心的写了“不炼的保证书”。严正声明:在监狱所写、所说的违背大法的一切言行全部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9年6月11日 |
![]() |
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|
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