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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李文凤 我是一九九八年五月得法的。7.20以后,由于自己学法不深、认识不清、怕心重,烧经文,交大法书、磁带,做了不该做的事。在2000年底進京上访,被非法拘在派出所,签字、盖手印。2004年被非法拘,强行关進洗脑班,写了所谓“保证书、五书”。声明:以上所有背叛法轮大法及师父的言行全部作废。洗刷污点,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,做好三件事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9年6月10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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