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 | |
|
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何文荟 1999年7月20日后,一天委主任和派出所的人到我家来,要求在一表上签字,未看上面写的内容,我妻子就在表上签了字,我未作反对,就认同了。老干部办公室主任到我家来收大法书,我把一本书交了,并交一些学法体会文章。严正声明:以上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9年4月11日 |
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|
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