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徐梅芬
我今年在远方城市发真相资料被抓,被迫签了字,按了手印。事后内心非常痛悔,觉的对不起师父,对不起大法,做了不应该的事。在此声明:一切背离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今后我更要做好三件事,弥补过错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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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9年6月1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9/6/18/202922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