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吴小英
我上次发真相资料,村里来人找到我,要我在一张表上签字,我当时没有细想,就签了字,声明作废。今后努力精進实修,弥补过错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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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9年4月2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9/6/21/20307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