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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张林森

    去年十一月,我在街上发真相传单,被派出所恶警抓住,在处理过程中要我填一张表才放人,填的内容是对处理结果是否提出上诉。当时我想既然处罚栏内是空白,不拘留、不处理,当然没必要上诉,可在表中第一栏有污蔑大法和“扰乱社会”的内容,我一看拒绝填表。后来儿女们说:“既然不做处罚,那些污蔑之词就不算数”,于是我便填了“不上诉”,并签了名。回来后,通过学法,我的头脑才清醒过来,大法弟子讲真相救人完全正当,决不承认任何邪恶的安排。严正声明:我给邪党公安的填表、签字彻底作废。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9年5月25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9/6/23/203284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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