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卢光信
我在初期时,乡政府叫每个炼功人都要签名,在当时我学法不深,所以我就做了这不该做的错事,签了自己的名字,现在悟到这是不对的,声明作废。今后努力学法,做好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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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9年6月1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9/6/24/20330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