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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龙利红

    于2008年8月14日被当地非法机构610、国保大队等恶警非法押送往劳教所,非法劳教1年。在劳教所里,每时每刻都有人看随,上厕所、洗碗、规定时间5分钟,还没進厕所,那吸毒夹控人员就喊“快点,快点”;房间与房间之间的法轮功学员不许碰面,动作稍慢一点,就要挨骂。开始在劳教所里,除睡觉之外,满耳都是邪悟者的诽谤大法与师父的坏话,被强迫看诬蔑大法与师父的光碟。在那里,如果不配合它们,就要坐小板凳,挨骂、罚站或挨打等。我生出了怕心,一个多月后,我妥协了。严正声明:我在劳教所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9年6月5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9/6/25/203375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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