![]() | ||||
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 | ||||
![]() |
|
![]() |
![]() |
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何遗桂 我因给小学生发护身符被非法抓捕,检察院以欺骗的卑劣手法逼我在非法讯问记录上签字。公安局逼我家人在“逮捕书”上签字。家人在办理“保外就医”手续中作了“保证”、签了字。声明:以上的违背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全盘否定旧势力的一切安排,坚修到底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9年6月18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9/6/25/203375.html |
![]() |
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|
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