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玉梅
以前所写的“不炼功”的“保证”等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全部作废。今后一定要按大法的要求修好自己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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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9年6月2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9/6/27/20349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