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隋俊英
在零八年我做真相时,被不明真相的人举报,被警察带到派出所,在他们所整的材料上签字,我严正声明:我的签字作废。洗刷污点,做好三件事,特此声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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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9年6月2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9/6/28/20355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