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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马克睿

    我母亲因修炼法轮功被邪恶迫害,被非法判了3年牢刑。今天我去看守所看望她,在看完她后正准备离开时被县国保大队的恶警叫住了,它把我叫到一间屋里,说有些事要问我。在那儿非法盘问我近1个小时,又把我非法带到了公安局问话。近一个小时后,它将记录的我的“口供”拿给我确认,我就把字给签了,随后它又拿了一张单子来叫我签字,我也签了字。回家后越想越不对,自己签字了不就代表承认它们的迫害,并且还配合了它们的邪恶行为了。而这也不是第一次了,在我母亲被非法关押后不久的时候,它们曾给我录过“口供”,我也同样签字了。给大法抹黑了,我很后悔。严正声明:以上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言行全部作废。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9年6月18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9/6/29/203619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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