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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于昕 我于九四年五月幸得大法,师父给了我第二次生命。九九年7.20后,由于自己学法不深,错误的交书及资料,写了“保证书、五书”。给大法抹了黑,给自己的修炼路上留下了污点。声明:以上的违背大法的言行作废。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,坚修大法到底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9年5月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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