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 | |
|
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李元沛 我于 2009年6月18日返回家中时,发现派出所四名恶警在非法搜查,抢走了师父的法像、大法书籍和部份资料。看到这种情况,心中非常害怕,怕自己被邪恶带走。在恶警的胁迫下,我违心的写了“保证书”。这是对大法犯罪。现严正声明:以上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一律作废。做好师父安排的三件事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9年6月25日 |
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|
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