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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刘丽娟

    1999年4.25后的一天,我们单位领导让我给写一份去(邪党)市委汇报法轮功情况的材料。由于我当时对法理解不清,有很多的执著心根本没有放下,心里虽然有点别扭,可还是按照领导意图写了。随着自己修炼的提高,重新认识这件事情,我觉的自己当时的做法非常可耻。在大法受到魔难与不公时,我维护的不是大法,而是为私为我的个人利益,连修炼人最起码的原则都没有做到。严正声明:我当时所写、所说的一切对师、对法不敬的话全部作废。我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更加努力精進做好三件事,做师父的真修弟子,走好师父安排的最后的路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9年6月27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9/7/3/203861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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