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邱夕贞
我在以前所说的“不炼(法轮)功”这句话是非常错误的!是不符合修炼(法轮大法)标准的!我现在声明我的一切不正的言行与各种因素全部作废。做好师父叫做的三件事!精進不怠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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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9年6月2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9/7/3/20386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