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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郭桂英 在2008年5月份和 2009年2月份,邪党两次把我抓進看守所非法关押,第一次关15天,第二次关33天。在此期间,我在放我出来的邪党手续上(有诬蔑大法的字句)签了名。严正声明:我的签名全部作废。坚修大法到底,努力学好法,做好三件事,弥补给大法造成的一切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9年6月20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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