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王淑清
九九年我替母亲写的所谓“保证书”,2006年被迫害时,自己说出经文的来源,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行为,全部声明作废。今后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損失,做好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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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9年6月2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9/7/4/20391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