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亚芳
我所在的社区邪党徒替我所填的“不炼法轮功”和对大法不敬的语言等,声明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9年6月1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9/7/4/20391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