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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刘瑞芳 2009年4月28日,我因讲真相,被市公安局恶警及镇派出所恶警绑架。上午9点半左右,派出所恶警在我赶集往回走的路上,将我围起来,并抢走了几盘真相光盘及二本小册子,并把我强行拖上警车,绑架到派出所。恶警问我的名字,我说了。它们上网查到了我是哪里人及家庭住址,到我家去非法抄家。下午三点多钟,让我签字,我说我不识字,它代替签了字。我没有阻止。恶警向我儿子勒索了三千元钱才放人。让我回家时,我对它们说了一声“谢谢”。所做的一切觉得很对不起师父,现在严正声明:以上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9年6月28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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