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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宋丽娟

    我是98年得法的。1999年7月20号,江××流氓集团开始非法镇压法轮功,我在家庭中魔难很大。由于学法少、怕心重,被邪恶钻了空子。我爱人经常打骂我,摔东西,逼我放弃。在人心驱使下我说了“不学了”的话,把最宝贵的大法书交给他,做了不应该做的事。对不起大法,对不起师父。现在我严正声明:以上的对大法、对师父不利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三件事,坚修大法到底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9年6月21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9/7/6/204040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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