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凤云
我以前由于怕心太重,所写的“不修大法”的话及背离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深知对不起师父,今后我要做好三件事,信师信法,坚定正念,弥补过错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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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9年6月2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9/7/6/20404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