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董宪福
我撕毁老师经文的行为,声明作废。表示今后加倍学习法轮大法,加倍做好老师教导大法弟子应做的三件事,弥补给大法造成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9年6月3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9/7/6/20404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