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杨晓华
在看守所期间,由于有执著、怕心,在高压下,违心的在邪恶的“保证”上签了字,及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全部作废。要坚信大法、坚信师父,做好三件事,弥补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特此声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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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9年6月29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9/7/6/20404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