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杨广辉
我是九八年得法的,九九年九月片警来我家,让“不准進京上访,不准集体学法炼功”。当时我签上姓名,在此声明作废。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9年6月2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9/7/6/20404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