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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宋志云

    我九八年九月修炼法轮大法后,身心非常健康。九九年七月十九日上省政府请愿后被邪恶非法抓回当地,受到各方面的压力和怕心,由于学法不深,对邪恶说了、写了“不修炼大法”的言语,并且因怕心丢弃大法徽章,给大法造成不可弥补的损失。现严正声明:以上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坚修大法到底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9年7月2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9/7/8/204163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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