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张钦华
我写的“保证书”和一切背离大法的言行,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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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9年6月1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9/7/8/20416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