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于满娜
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二日,我们去省政府证实大法,被邪恶非法遣送回来,邪恶追问是谁让去的?当时我说出了同修的名字。现在认识到这是出卖同修。声明:以上的违背大法的言行作废。坚修大法,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9年7月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9/7/13/20432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