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海莲
在邪恶迫害期间,由于怕心,在邪恶的“保证书”上签了字,做了大法弟子不该做之事。在此声明:以前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全部作废。坚信大法,坚信师尊,抓紧做好三件事,弥补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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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9年7月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9/7/13/20432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