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育达
一九九九年,本人由于怕心、正念不足,学法不深,把《转法轮》等十一本大法书籍交当地派出所。向邪党写了书面材料。声明:以上的违背大法的言行作废。坚修大法,做好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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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9年6月19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9/7/13/20432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