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薛金平
今年7月3日,在县公安恶警的逼迫下,写的“保证书”,及不符合大法的一切行为,全部作废。紧随师父正法進程。洗刷污点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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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9年7月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9/7/13/20432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