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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侯兴云、侯瑞华 二零零一年四月十五日下午四点多钟,我和儿子被恶警入室绑架到当地看守所。由于当时学法不深,怕心重,在人心的驱使下,我们俩人都违心的在警察写的“悔过书”上签了字,并说了一些对大法不利的话。回家后,儿子又在单位写的“保证书”上签了字。严正声明:我们以前在名利心、怕心的驱使下,所签、所说、所做的对大法不利的言行全部作废。紧跟师父正法進程,弥补过失,一修到底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 声明日期:2009年7月7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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