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闫艳香
以前所说的“不炼了,不学了”的话,以及所有对师父、对大法不敬的言行,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9年7月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9/7/14/20432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