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曲明芬、杨桂兰
我们在九九年以前得法的。因为我们学法不深,怕心又太重,在邪党开始迫害时听信了邪党的造谣宣传,写下了“不再炼法轮功的保证”,在此严正声明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三件事,坚修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9年7月9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9/7/16/20461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