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淑芬
我以前走了一段弯路,烧毁大法书籍、讲法录音带、炼功录音带以及师尊的法像,误入歧途,这是大错特错的,现诚心悔过,声明:上述背离大法的言行作废。洗刷污点,做好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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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9年7月1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9/7/16/20461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