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姜洪香
我在被迫害时,在压力下写了“不炼法轮大法了”,现声明作废。我今后一定按大法的要求做,做师父的好弟子,做好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9年7月1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9/7/16/20461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