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 | |
|
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杭世平 在奥运期间,县公安局、乡派出所、村委会的邪恶到我家非法翻抄,抄走一本《转法轮》、两台录音机。把我绑架到看守所,非法拘留半个月。回家时让我在“保证书”上签字。我由于怕心,顺应了邪恶。奥运过后,村委会干部到我家,因怕心很重,就又签了字。做了不该做的事,我很后悔。严正声明:我以上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坚修大法到底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9年7月12日 |
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|
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