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马春华
我在以前所说的和所写的“不炼法轮功”的话,今特此声明作废。我还是要做一个合格的法轮功修炼者。做好三件事,弥补过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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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9年4月2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9/7/18/20475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