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周剑云
在被迫害中所写的“不修炼”的书面文字,声明作废。我要从新修炼大法,挽回影响,做好三件事,随师正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9年7月1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9/7/18/20475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