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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林雪霞 99年7.20之后不久,公安部门把我非法强行带到派出所,派出所有一个代写的“保证书”叫我签名。由于当时有执著心和怕心,悟性太低,就签了名。现在认识到签名是支持邪恶势力的迫害,也是违背自己的誓约。我严正声明那个签名无效、作废。今后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坚修大法紧随师,圆满随师还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2年1月17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2/1/25/23791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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