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汪时仙
我九七年九月得法,2000年去北京上访,非法被判1年10个月,后被骗和洗脑,写了“三书”,在此严正声明:“三书”及一切背离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表示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,随师回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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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9年7月1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9/7/20/20487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