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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周淑珍

    我在二零零九年五月份被公安非法关押期间,做了许多不符合大法要求的事,主要有以下几点:(1)在判我“二年劳教监外执行”的那个所谓文字材料上稀里糊涂签了名、按了手印。(2)第二次被审时,为了所谓自圆其说,出卖了功友。(3)在出看守所回家的路上,公安问我:“你还炼不炼法轮功?”我嘴上没说“炼”,这是怕心,一个大法弟子怎么能不炼呢?(4)在被提审时,我说去同修家学法是抱着好奇心、好玩心。学法是严肃的,我怎么能这么说呢?我要归正一切不正的,坚信师父,坚修大法。严正声明:以上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听师父的话,走师父安排的路,做好三件事,直至功成圆满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9年7月12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9/7/20/204875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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