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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刘普国、林普云 我俩是在97年7月19日得法的,因学法不深,悟性低,怕心重,走了弯路。99年9月,我们被绑架,在拘留所关了一个月后,在恶警的逼迫下,说了“不炼功”,并在“保证书”上签了字,按了手印。严正声明:以上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今后要和同修们一起做好三件事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 声明日期:2009年7月10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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