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颜伦君
我于二零零七年八月被610公安绑架到看守所迫害,在各种压力下,我违心的说“不炼功”等不符合大法的言论,在此声明:全部作废。今后一定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定修炼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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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9年7月14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9/7/20/204875.html